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臥。人問其故?答曰:“我曬書。”
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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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长子杖,则其子不以杖即位。为妻,父母在,不杖,不稽颡。母在,不稽颡。稽颡者,其赠也拜。违诸侯之大夫,不反服。
王中郎舉許玄度為吏部郎。郗重熙曰:“相王好事,不可使阿訥在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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