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子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辑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,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于大夫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三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世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而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哭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者。
子夏既除丧而见,予之琴,和之不和,弹之而不成声。作而曰:“哀未忘也。先王制礼,而弗敢过也。”
…相关:先生家の猫仆、一眼定终情、他说当我的蝴蝶、Icon[美娱]、和前男友一起穿越、咸鱼后带着御花园穿回来了、春和景宁、白衣沽酒沧夜雪、玉面不知谁人乐、一梦江湖同人金陵王气应瑶光
王丞相雲:“見謝仁祖之令人得上。與何次道語,唯舉手指地曰:‘正自爾馨!’”
王戎女適裴頠,貸錢數萬。女歸,戎色不說。女遽還錢,乃釋然。
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