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林公謂王右軍雲:“長史作數百語,無非德音,如恨不苦。”王曰:“長史自不欲苦物。”
…相关:和离后我成了前夫白月光、[快穿]仙尊成为小憨憨、白月光她为所欲为、光的碰撞、青春炽热而庄严、第四天灾的我无所不为、快穿之女配又娇又软、小说男主公用男配(穿书)、不可为仙、蝉鸣盛夏
殷中軍廢後,恨簡文曰:“上人箸百尺樓上,儋梯將去。”
子曰:“天下国家可均也,爵禄可辞也,白刃可蹈也,中庸不可能也。”
…